实用中医药杂志

期刊简介

               《实用中医药杂志》是在已故世界著名科学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卢嘉锡教授亲自指导下,由新兴的直辖市——重庆市创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医药优秀学术月刊。本刊从实用出发,以临床实践的学术研究和成果推广为重点,同时兼顾医药评介,提供医药开发、应用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刊登与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临床报道及学术研究有关的文论,辟有:《论著》、《观察与研究》、《临床报道》、《非药物疗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方药外用》、《老中医经验》、《证治集粹》、《证治探讨》、《中医护理》、《新药展示》、《医生评药》、《神州药房》、《诊疗警示》、《医师笔谈》、《民间医生》、《临床护理》、《医院管理》、《中医保健》、《综述》、《杏林人物》、《杏林新秀》等20多个主要栏目。杂志具有实用、新颖、兼蓄、多彩的特色,已成为深受海内外读者欢迎的中医畅销杂志之一。现发行面已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并辐射到美国、日本、马来西亚和台湾、香港等12个国家和地区,发行量稳居全国前列。本刊大16开,彩色精印,2010年为72页,每期订价5.50元。半年价33.00元,全年价66.00元。邮发代号78-100,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50-1056/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4-2814。全国各地邮局均可预订,脱订者也可直接向杂志编辑部办理邮购。刊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B座14-7。邮编:400015。联系电话:023-63736801(编辑部)、63846413(广告部)、63720745(办公室/传真)。凭订阅单复印件投稿,同等条件优先选用。欢迎各医药单位、院校、厂家刊登宣传品和广告,有关事项请电话联系(023-63846413)。                

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怎么判定?

时间:2024-01-12 10:04:14

如何判定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1.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指对发明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所授予的一种专门的权利,即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国家授予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独占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项专利的权利。

2.专利的组成

专利包括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图纸四部分。其中,技术特征是指所申请的技术的实质性质,是专利文献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的请求,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内容;说明书是对该项技术的详细说明,包括原理、操作方法、优点等内容;图纸是对该项技术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图示。

3.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是指在实际贡献中最先想出该项技术的人。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是第一发明人。另外,对于联合发明的情况,各发明人应当共同作出请求,由一个代表人代表请求。

4.判定第一发明人的标准

判定第一发明人的标准主要是看发明中的贡献谁最大,谁更早提出发明的构思。一般来说,判定第一发明人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发明人参与了发明的构思和实际创造过程;

(2)发明人对发明取得了实质性的贡献,这种贡献可表现在发明思路、实验设计、实验数据分析、细节问题解决等方面;

(3)发明人在发明创造中具有决策权或重要作用。

5.专利权人与发明人

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是第一发明人或者第一发明人和其他发明人共同请求的。但是,实际上,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权人可能不是发明人,也可能有多个发明人。所以,在确定专利权人时,需要根据发明贡献的大小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判断。同时,如果发明人之间有相关协议,需要在专利权转移时遵守相关协议规定。

6.如何保护发明人权益

在发明申请中,为了避免出现专利权人和第一发明人不同的情况,发明人应当特别注重发明的创意、思路过程的记录、证明和实验数据的保存。此外,在最初实施、公开、发布新闻或论文的时候,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7.总结

判定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应该根据发明人贡献的大小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判断。发明人应当注意记录、证明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