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中医药杂志

期刊简介

               《实用中医药杂志》是在已故世界著名科学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卢嘉锡教授亲自指导下,由新兴的直辖市——重庆市创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医药优秀学术月刊。本刊从实用出发,以临床实践的学术研究和成果推广为重点,同时兼顾医药评介,提供医药开发、应用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刊登与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临床报道及学术研究有关的文论,辟有:《论著》、《观察与研究》、《临床报道》、《非药物疗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方药外用》、《老中医经验》、《证治集粹》、《证治探讨》、《中医护理》、《新药展示》、《医生评药》、《神州药房》、《诊疗警示》、《医师笔谈》、《民间医生》、《临床护理》、《医院管理》、《中医保健》、《综述》、《杏林人物》、《杏林新秀》等20多个主要栏目。杂志具有实用、新颖、兼蓄、多彩的特色,已成为深受海内外读者欢迎的中医畅销杂志之一。现发行面已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并辐射到美国、日本、马来西亚和台湾、香港等12个国家和地区,发行量稳居全国前列。本刊大16开,彩色精印,2010年为72页,每期订价5.50元。半年价33.00元,全年价66.00元。邮发代号78-100,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50-1056/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4-2814。全国各地邮局均可预订,脱订者也可直接向杂志编辑部办理邮购。刊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B座14-7。邮编:400015。联系电话:023-63736801(编辑部)、63846413(广告部)、63720745(办公室/传真)。凭订阅单复印件投稿,同等条件优先选用。欢迎各医药单位、院校、厂家刊登宣传品和广告,有关事项请电话联系(023-63846413)。                

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授权书)

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范文)

 

论文题目:                                       

作者(依序排列):                                     

投稿期刊(下简称“期刊”):                                           

以上论文的作者(著作权人)同意将上述论文在《实用中医药杂志》期刊发表,自愿将该论文的部分著作权在被期刊接收发表后在全球范围内转让给《实用中医药杂志》编审中心(下称“期刊社”),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涉密和一稿多投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   全体作者同意,上述提交期刊发表的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即将论文整体以及附属于作品的图、表、摘要及增强出版内容(如论文研究问题、研究思想、方法、过程、数据、结果的详细资料,包括理论推导和实验过程等内容)或其他可以从论文中提取部分的全部复制传播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权、翻译权、汇编权、改编权等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期刊社。

3.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无争议。若发生署名争议,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4.   本协议中第2条转让的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自行或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其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5.   转让费用:论文录用后,本刊向作者一次性支付稿酬及转让费,标准另行协商确定。

6.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期刊社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  本协议需全体作者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文章审稿通过后,需签署协议并将协议电子版上传至投稿系统或者发送至期刊社邮箱,协议原件(2份)期刊社存档。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的,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全体作者签名(如有3个以上作者请自行添加签字栏):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