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实用中医药杂志》是在已故世界著名科学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卢嘉锡教授亲自指导下,由新兴的直辖市——重庆市创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医药优秀学术月刊。本刊从实用出发,以临床实践的学术研究和成果推广为重点,同时兼顾医药评介,提供医药开发、应用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刊登与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临床报道及学术研究有关的文论,辟有:《论著》、《观察与研究》、《临床报道》、《非药物疗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方药外用》、《老中医经验》、《证治集粹》、《证治探讨》、《中医护理》、《新药展示》、《医生评药》、《神州药房》、《诊疗警示》、《医师笔谈》、《民间医生》、《临床护理》、《医院管理》、《中医保健》、《综述》、《杏林人物》、《杏林新秀》等20多个主要栏目。杂志具有实用、新颖、兼蓄、多彩的特色,已成为深受海内外读者欢迎的中医畅销杂志之一。现发行面已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并辐射到美国、日本、马来西亚和台湾、香港等12个国家和地区,发行量稳居全国前列。本刊大16开,彩色精印,2010年为72页,每期订价5.50元。半年价33.00元,全年价66.00元。邮发代号78-100,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50-1056/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4-2814。全国各地邮局均可预订,脱订者也可直接向杂志编辑部办理邮购。刊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B座14-7。邮编:400015。联系电话:023-63736801(编辑部)、63846413(广告部)、63720745(办公室/传真)。凭订阅单复印件投稿,同等条件优先选用。欢迎各医药单位、院校、厂家刊登宣传品和广告,有关事项请电话联系(023-63846413)。
论文投稿后作者有哪些权利?你知道吗
时间:2024-06-05 09:59:19
科技论文,作为作者心血的结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许多作者在投稿给期刊社后,往往感觉自己的“命运”就掌握在了编辑的手中。其实,这是一个误解。作为论文的作者,你拥有许多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权利。全面了解和行使这些权利,对于与编辑建立有效的沟通以及论文的成功发表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作者的诸多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作为稿件的原始创作者,享有一系列的著作权,这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来说,你有权决定是否将你的作品公之于众(发表权),在作品上署名以彰显自己的身份(署名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修改权),以及保护你的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保护作品完整权)。此外,你还享有发行权、复制权等权利。当你的稿件在期刊上发表时,你还有权获得相应的稿酬。
在科技期刊的审稿过程中,多数采用“同行评议”制度,以确保论文的评审公正、公平。在此过程中,期刊编辑部有义务保护你的研究私密权。同时,你有权向编辑部推荐你认为合适的审稿人,或提出需要回避的审稿人,但最终的送审决定权仍在编辑部。如果稿件未被采用,你有权要求编辑部提供退稿意见。若对稿件的处理有不同看法,你可以申请复议,并提供书面的申诉材料。在稿件的编辑和校对过程中,你可以对编审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表示异议,并对发表前的最终修改稿进行审定。
二、权利的限制与约束
当你向期刊社投稿时,这实际上是你行使发表权的一种方式。有些期刊社会要求你签署“授权书”,这可以被视为你与期刊社之间关于出版该论文的合同。在此情况下,你必须严格遵守期刊社稿约的相关规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你不能进行任意的一稿多投。尽管目前关于一稿多投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限制,但在学术界,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学术品德低下,是你滥用发表权、损害期刊社利益和有违学术诚信的表现。
三、快速通道发表的权利
此外,作为科技论文的作者,你还有权申请“快速通道”发表。中华医学会为此设定了明确的条件:你的论文必须具备创新性、重要性和科学性,且其早日公布将对该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在投稿前,你应与编辑部进行沟通,按照编辑部的相关要求进行投稿,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如单位介绍信、“查新报告”以及同行推荐信等。编辑部将在收稿后的两周内给予你能否发表的答复,对于符合要求的论文,将在收稿后的两个月内予以发表。
总的来说,作为论文的作者,你拥有一系列重要的权利。了解和行使这些权利,不仅有助于保护你的学术成果,还能促进你与编辑之间的有效沟通,从而提高论文成功发表的可能性。